参展事项  

 ● 参展手续
  1、欲需报名参展的厂商,请认真填写《参展合同表》,并加盖公章,自留一份复印件
    后,快递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参展费须在报名后十日内汇至大会指定帐号,敬请
    留意参展合同表。
  2、所有参展商均按“先报名,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组委会有权对逾期未付任何
    款项的展位取消或变更。
  3、报名后参展细则留意〈会务通知〉(会前30天发)。

 ● 注意事项
  1、为保证会刊按时出版,请参展企业在2005年2月20日前将300字的文字资料,邮寄或
    传真至大会组委会,过时恕不刊登。
  2、布展和撤展期间展品的一切运输及仓储费用由厂商自理。
  3、如需特装,特殊用电及其它特殊要求,请提前以书面形式与组委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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