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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
中华商务网讯:
一、进口限制
南非禁止进口非原料类的废旧产品。此外,贸工部进出口管理局在发放进口许可证
前须征得所涉及产品的管理部门同意。由于南非政府部门间协调和工作效率的原因
,中国企业抱怨在出口上述产品时往往遭遇拖延,对企业的正常出口造成影响。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1.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法规
南非卫生部于2004年5月颁布实施了一项与婴幼儿食品相关的法规。该法规对警示
性语句的标注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标注的文字所使用的语言、所在位置、字体的
大小高度以及警示框线的颜色和宽度等。法规同时要求对婴儿食品的准备和使用过
程中量勺、奶杯和奶瓶的使用以及消毒所用的设备和器具以图示方式提供指导。对
于甜炼乳、炼乳、脱脂奶粉、全脂奶粉和代乳品,则要求必须在标签上标注“婴儿
不宜”字样。虽然该法规制定的动机可以理解,但该法规对警示性语句做出的明确
规定较为苛刻,对已出口产品的销售和未来出口产品的设计、包装均造成了较大影
响,对出口商造成了不便。
2.塑壳断路器安全规范
南非贸工部于2004年1月修订了关于塑壳断路器安全的强制性规范。该强制性规范
涵盖塑壳断路器的安全要求,主要涉及与电路相连的,额定交流电压不超过1000V
,额定电流不超过125A,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不超过10KA的塑壳断路器。这一强
制性规范相比以前的安全要求有较大的改动,对机电产品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
对中国机电企业对南非出口产生较大影响。
3.关于花生分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
2004年4月16日,南非农业部制定了关于花生分等级、包装和标志的法规草案。该
法规规定,花生(花生仁和花生果)水分含量不得超过7%;出口企业必须向南非政
府申请注册代码,花生的所有包装上必须附加标签,标签中应注明南非批准的企业
注册代码。但是,国际上通行的花生安全标准为水分含量不超过8.5%,南非此项标
准较为苛刻,中国企业即使达到该要求,也会使花生的品质下降(例如脱皮等),
影响中国花生在南非的销售。同时,由于申请注册码手续繁琐,对正常贸易造成了
拖延。
三、贸易救济措施
南非是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较多的国家之一。至2004年底,南非共对中国发起3
1起反倾销调查,涉及轻工、土畜产、医保、纺织、五矿等各类产品,其中大部分
都征收了高额反倾销税,迫使多种中国产品退出南非市场。目前南非针对中国的尚
未完成调查(包括日落复审)的涉案产品共有12项;针对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征收反
倾销税的共有17类产品。
在2004年6月28日召开的中南两国经贸联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南非方面向中国代表
团通报了南非内阁决定,即南非政府正式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南非承诺将在今
后的反倾销调查中按照WTO通行规则确定中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不再坚持引用
WTO《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的有关规定。但是,目前南非仍未根据
该承诺修改其相关法律法规。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对中国出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
查时仍使用过去的方法,即按个别公司授予市场经济体地位。该方法于2003年12月
实行,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要求被视为按市场经济法则营运的公司提供其自身的正
常价值信息。所有信息都必须按正常时间提交,无额外延长时间待遇。如果在所规
定时间内没有收到详细信息,调查方可根据已获得信息(包括替代的正常价值)做
出临时或最终调查结论。中方希望南非有关方面能够尽快根据相关承诺,修改对中
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以市场经济地位确定中国出口产
品的正常价值。
(.00371X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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