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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2006年化肥关税配额分配方案
http://www.chinaccm.com 2005-10-17 8:19
[关键词]
化肥 关税 配额 方案
中华商务网讯:
商务部日前公布2006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凡符合
条件的化肥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或直接
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申请期为2005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2006年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为尿素、磷酸二铵和复合肥。关税配额内
税率为4%,关税配额外税率为50%。2006年可分配的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
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分配依据是申请单位以往的进口
实绩,申请单位的生产能力、经营规模、销售状况,以往分配的配额是否得到充分
使用,申请配额的数量情况,新的进口经营者的申请情况,及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
2006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449万吨,复合
肥224万吨。申请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的单位为有进口基数和实绩的农业三站(
土肥站、种子站、农技站),有进口基数和实绩的化肥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新的
进口申请者。
2006年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241
万吨,复合肥121万吨。申请化肥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的单位为有进口基数和进口
实绩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有进口基数和进口实绩的外商投资企业,有进口基数和
进口实绩的经济特区化肥进口企业,符合条件的新的进口申请者。
(.00307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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