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发改局转思路换打法 奋力攻坚确保完成煤炭减量任务

2020-6-9 8:15:56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侯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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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城阳区发展改革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坚持削减存量与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倒逼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确保完成市下达煤炭减量任务

严格控制煤炭增量

据介绍,2020年,城阳严格控制新上非电耗煤项目,全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确因产业发展和民生需要而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的,要严格落实《青岛市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

同时,城阳区严格做好耗煤项目环评审批,耗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附有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电力消费增量较大项目,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加快削减煤炭存量

城阳区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在化工、热电(供热)等行业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引导企业提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

与此同时,城阳区细化行业能源消费的管控措施,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能源利用效率较低的燃煤锅炉。工作人员介绍说,将重点在热电行业中,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机组、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小机组、去产能企业配套机组及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运行满25年的抽凝机组和2020年底前达不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

此外,城阳区将在提高供热效能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燃煤机组节能改造、提高入炉煤发热量,减少煤炭实物量消耗;推进燃煤锅炉整治,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入炉煤低位热值不低于5000千卡/千克;不再审批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制定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方案,完成市下达的淘汰任务;继续排查辖区内燃煤小锅炉,发现一台淘汰一台,防止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

积极推进节能改造

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为抓手,相关部门将督促企业以及新上项目按要求使用节能设备、采用节能工艺,提升能效水平;在工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树立行业标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国家开展的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

对辖区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实现全覆盖。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开展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从标准、设计、建设等方面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鼓励建筑产业化。

加大清洁能源供给

在煤炭减量过程中,城阳区不断加大清洁能源供给,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配套完善管网布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地区,分类施策,因地制宜进行多元化供热改造;大力发展工业余热供暖,推进新能源供暖,增加大容量高效机组供热负荷,实现城市供热向精细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发展;积极推进污水源、海水源、土壤源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积极推进以热电厂循环水改造、工业生产余热为主的低温余热利用项目;大力发展并推广应用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水煤浆锅炉,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块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大力推动“洁净煤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行为,做好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查建成区内向居民销售原煤行为。

同时,城阳区鼓励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落实新能源发电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在符合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能。

(关键字:山东 煤炭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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