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2019-6-26 8:21:1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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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6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

具体措施为:

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保障稳定供应。

晋陕蒙等重点产煤地区要带头落实增产增供责任,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增加有效资源供给。

大型煤炭企业要积极挖潜增量,发挥表率作用。

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抓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重组,尽快实现建设煤矿依法依规投产达产。

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加强运输保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在确保煤炭、油品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做好运输保障方案和应急运输方案,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效能。

铁路、港航企业要切实组织好车船调配和港口装卸,深入挖掘煤炭外运通道运输潜力,努力增加发往主要煤炭中转港口的铁路运力,确保港存煤炭处于较高水平。

要突出重点急需,对存煤明显偏低的重点电厂,优先安排装车发运和港口接卸。

此外,要加强储煤设施建设,将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

要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落实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确保迎峰度夏发电用煤基本需求。

引导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煤炭生产地、消费地、铁路交通枢纽、主要中转港口建立煤炭产品储备,按照合理辐射半径,培育建设一批储煤基地。

发电企业要认真履行保障供应主体责任,落实所需资源和运力,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将电煤库存提升到合理水平,避免出现缺煤停机情况。

在安全方面,《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煤炭企业要加强“一通三防”工作,强化冲击地压、瓦斯、水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和非正规开采,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通知》还提出,各地特别是煤炭供应保障难度大的地区要摸清重点行业用煤情况,制定详实可操作的有序用煤预案,做好应急值守和及时响应,确保民生用煤不受影响。

(关键字:煤炭 产能 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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