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消息称,不愿具名消息人士称,中国央行和发改委正在联合牵头研究新的债转股实施方案,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处置不良资产。
路透此前援引两位未具名消息人士称,中国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
新方案将对债转股在银行资产负债表里存续的方式和期限,资本占用等作出说明,知情人士称新方案中的各项要求仍待有关部门的最后确定。
新方案将强调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债转股,保障有关各方权益,资产管理公司仍将深度参与其中。
上述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后,央行及发改委将与相关部门联合发文。
在去库存、去杠杆、去产能的大背景下,此举旨在为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提供一种可选择方式,有关监管部门将不会要求“一刀切”。
中国央行、发改委并未立即回复彭博寻求置评的传真。知情人士称,上述方案暂不涉及修改《商业银行法》。
现行《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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