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会议研究化解过剩煤炭产能

2016-2-25 8:23:25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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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经信委消息,2月19日,湖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会议在武汉召开,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了湖北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湖北省经信委副主任吴方军说,思想要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化解过剩产能是中央经济工作会的重大部署。必须要树立发展新理念,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发挥地方积极性,更多运用市场办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吴方指出,化解过剩产能的核心问题是制定一个好的方案,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尊重实际,形成湖北特色的地方版。只有形成好的方案才能更好的落实。

吴方军强调,“两会”即将召开,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义十分重大。为此,要把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重视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湖北省缺煤少油乏气,能源需求量大,能源对外依存度高,能源供需矛盾短期内难以缓解。2014年全省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8447.51万吨标煤,其中原煤消费量为7984.97万吨,煤炭消费占工业能耗量的67.52%,煤炭在湖北省工业能源消费中仍处于主体地位。

湖北省2014年中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数量将控制在300处以内

《意见》发布之时湖北省拥有各类煤矿388处,年产量在3万吨至9万吨的小煤矿高达332家,占湖北省煤矿企业的86%。根据《意见》,2020年将是年产9万吨以下煤矿的最后生存期限,年产9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并于2017年底前关闭。此外,省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小煤矿的关闭退出。这样也有利于煤矿行业的矿权交易和矿权转让。

《意见》还指出,湖北省新建煤矿必须达到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新建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必须达到年产90万吨及以上规模。到2020年底,全省煤矿控制在300处以内。

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湖北省提出将继续深化与煤炭资源大省及主要煤炭企业合作,引入省外优质煤炭,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逐步关停省内资源及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煤矿,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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