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为“僵尸企业”治理划定时间表

2016-1-20 8:30:52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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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至16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会议要求,2016年积极处置“僵尸企业”,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完善企业公司治理机制,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国际化经营,优化海外市场布局。

会议提出了“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主体任务,到202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标明了处置“僵尸企业”时间表,明确了国企重组的三大类型——推动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中央企业在集团层面的重组整合,推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开展行业板块专业化重组。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在会上发言表示,2015年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效益同比下降6.1%,央企利润大幅下滑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2%,106家央企99家实现盈利。据了解,2015年国资委共推动了12家中央企业的重组整合案例,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锐减至106家。

分析人士表示,在目前产能过剩十分严峻的背景下,一大批中央企业也面临发生亏损的风险,央企改革势在必行,国有企业成为去产能主要承担者和产业优化重组主体。

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是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行业转型的主要手段。新一轮央企兼并重组浪潮有望在今年全面展开。从行业来看,煤炭、钢铁、重化工行业进行重组整合的概率更大一些。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和要求:一是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国有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三是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四是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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