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监局通报2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2013-3-13 14:02:02来源: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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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煤监局对3月4日发生的2起分别死亡2人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市进行了通报,要求认真组织事故调查,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形成煤矿企业出不起事故、管理人员不敢违章指挥、操作工人不愿违章蛮干的良好氛围。
  
  通报指出,今年前两月,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呈稳定态势。但3月4日同一天,彭水县龙池煤矿、梁平县王家沟煤矿分别发生1起透水事故和1起顶板事故,导致4人死亡,使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急转直下。
  
  通报要求,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发生事故的矿井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对符合关闭条件的,区县监管部门要提请政府尽快落实关闭措施;经整改后可以复产复工的煤矿,要对广大职工开展集中的安全教育和系列操作培训,使血的教训转化为全体职工关爱生命,拒绝事故的坚定理念和自觉行为。
  
  通报强调,要认真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加强节后复产复工期安全工作。煤矿企业要全面细致地对矿井生产现场组织拉网式排查,彻底排除现场安全隐患;要组织管理人员对职工入井前开展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加强开班和复产复工后现场的领导带班和作业点管理人员跟班力量。
  
  通报要求,各级安全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复产复工前的现场验收,开班时煤矿各级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带班跟班履职,开班前职工的集中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复产后的安全生产组织和信息调度工作等要作出全面的部署和严格的要求,对不安全的环境、带隐患的装备、人的不安全行为等要严查、真纠、重处。

(关键字:重庆 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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