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导读: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全省原煤产量将稳定在1.5亿吨,地方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到60家以内,2015年年底前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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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炭产量将稳定在1.5亿吨,地方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到60家以内,2015年年底前关闭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

《意见》强调,“十二五”期间,全省原煤产量要稳定在1.5亿吨;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资源赋存条件较差地区煤矿企业生产规模不低于60万吨,其他地区不低于120万吨,煤矿企业重组整合到60家以内;大型煤矿企业煤炭产量达到全省总产量的75%以上,新建矿井年设计产能不低于45万吨。

《意见》明确,对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坑口电站和综合利用电站及煤炭加工转化项目;对尚未开发的煤田,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制定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出让矿区的矿业权;对已设置矿业权的矿区,支持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毗邻区域进行煤炭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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