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菱电器与四川长虹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014-6-18 9:49:42来源:证券时报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美菱电器公告称,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川长虹采用排他许可的方式,将其注册的“CHANGHONG”及“长虹”商标授权美菱电器及经四川长虹另行书面同意的美菱电器控股子公司无偿使用,在电商渠道以及电视购物销售的冰箱、冰柜产品(包括产品、产品包装、网页)上,使用期限三年。

同时,美菱电器放弃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拟转让的中科美菱30%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此将不影响公司、中科美菱与中科院理化所在技术 等领域的合作,并维护中科美菱的技术发展及生产经营。中科院理化所拟以股权出资方式将其持有中科美菱30%的股权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中科先行(北京)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由中科先行行使中科院理化所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

此外,根据美菱电器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及产能情况,长虹空调投资133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以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最后,由于美菱电器2013年度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公司按照201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可计提2740.68万元的业绩激励基金。

(关键字:美菱 电器)

(责任编辑:0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