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51个煤矿纳入供应煤矿

2021-10-13 9:31:0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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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内蒙古、陕西继续加大保供力度,对增产保供煤矿开绿灯。

山西省已安排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5300万吨。内蒙古自治区已将18个省区、市)5300万吨煤源任务全部分解为29家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陕西省编制了国家发布的任务分解表,确保湖南、湖北等14个省份煤炭3900万吨,协调落实第四季度发电供热煤炭926万吨需求。

10月9日,山西省政府在西山煤电召开全省煤电企业保供现场推介会,副省长王一新出席并讲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山西焦煤、金能控股、华阳新材料、六安化工、国际能源等企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能源供应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传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电供应保障的要求和部署,对省级煤电企业的供应保障作出了具体安排。

王一新指出,现在是国有企业发挥保障能源安全压舱石作用的关键时刻。要提高政治地位,不谈条件,不折不扣地完成煤电保障任务,尽最大努力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他还强调,省级煤电企业应密切关注生产和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科学增产,不能盲目增产。他要求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研究调整煤电供应任务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方法。煤电企业要居安思危,保持清醒头脑,规划煤炭市场价格体系回归正常后的健康发展。

山西省煤电油气运输协调保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0月6日发布通知,将今年1月至8月完成年产量的51个煤矿纳入供应煤矿,第四季度确保安全可组织正常生产。此外,山西今年计划增加产能的98个煤矿被列入供应煤矿名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第四季度可以根据计划增加产能组织生产。预计第四季度51座煤矿产量将增加2065万吨。煤矿净增产能将达到5530万吨/年,第四季度增产预计达到802.5万吨。

10月6日,陕西省榆林市发布煤炭中长期保供任务2662万吨,涉及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四个重点产煤县。要求纳入供应保护范围的煤炭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政策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增加生产和供应保障,充分保障发电和供热煤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供应保障任务。一旦发现,将采取通知,列入不诚实企业名单,不得增加产能;各重点煤矿县、市煤矿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大对纳入供应保障范围的煤矿的支持力度,确保煤矿增产供应,包括多个民营矿山。

榆林有关方面要求,纳入供应保护范围的煤炭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政策的要求,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增加生产和供应,充分保障发电和供热煤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保供任务。一旦发现,将被通知,列入不诚实企业名单,不得增加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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