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550MW光伏和储能竞争性配置工作启动

2021-3-23 9:34:18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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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莎车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县相继发布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共计550MW,均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竞争优选要求,投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另外,投资企业还应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此外,莎车县竞争优选要求指出,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转让倒卖前期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竞争性配置。

详情如下:

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为确保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项目投资建设和带动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按照《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叶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委托新疆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叶城县2021年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项目竞争性配置。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5万千瓦,配套储能设施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

项目建设地点:叶城县。

项目建设时限:2021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运行(具体由业主与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二、竞争优选要求

(1)具备较强的技术、资金实力,具有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设业绩和运营管理经验,推动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进步、发电成本较低的开发企业。

(2)投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

(3)投资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文件,企业资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4)投资企业须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企业信用报告,及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资企业出具申报项目资金证明(企业银行账户余额单、银行保函、企业承诺1年内不得转移余额等证明材料),资本金额度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投资的20%。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每日10:30至14:00;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2-6-1)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叶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3月2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叶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关键字: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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