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节选)

2019-12-23 9:42:36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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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意见,经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专家组预测,未来一周,我市大气处于静稳状态,地面风速较小,扩散条件较差,可能会出现一次持续时间较长的重污染过程。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于12月19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于12月20日8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聊政办字〔2019〕42号)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严格执行《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19年10月30日上传平台版)。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及“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减排清单”采取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绩效分级为A级的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6)氧化铝

B级企业: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产30%,以生产线计。减少50%车辆运输;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C级企业:熟料烧成和焙烧工序停产50%,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7)电解铝

B级企业:停产20%,以电解槽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C级企业:停产30%,以电解槽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针对电解槽等短时间内难以停产的工序,建议在重污染频发的秋冬季期间,提前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企业能够落实相应应急减排措施。

(9)铜冶炼

B级企业:铜冶炼熔炼炉限产20%;稀贵生产系统停产30%,以生产线计;减少50%车辆运输。

C级企业:铜冶炼熔炼炉限产30%;稀贵生产系统停产50%,以生产线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0)铅、锌冶炼

限产30%;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11)再生铜铝铅锌

再生铜、铝、铅、锌生产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四、指导性减排措施

(1)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企业和钢压延加工企业,热压延工序停产;表面热处理工序可在县域内安排轮流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请各负责督导采取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自12月20日起,每天中午12: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在预警解除后的两日内,各有关单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0635-8909622

电子邮箱:lchbjwfk@lc.shandong.cn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关键字: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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