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实施 唐山“最严”大气污染治理规定你怕了吗

2019-11-1 13:09:46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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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9年11月1日,按照规定,《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简称“规定”)将实施。据了解,《规定》被认为是唐山大气污染治理的“最严”法规。

《规定》共20条,内容涵盖污染源监测、扬尘、机动车、工业、生活源、重污染预警、大气管控制度等方面,结合唐山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对上位法有关内容进行了增加和补充,为实现空气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严在哪里?“治”和“管”二字可以简要概括。在“管”上,《规定》中提到“授权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去除不必要的、复杂的审核程序,县级和乡镇相关部门可以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及时有效的查处并处罚,保证执法案件效率和质量的最大化。

除此之外,《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规定》决定对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普遍采用停业、停产整治、关闭、拆除等相对严厉的治本措施。对于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规定“按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监管,那么“治”也要治到“点”上。这个“点”在哪?资料显示,唐山,目前大气污染治理中还存在工业“散乱污”企业不能达标排放、机动车污染监管不到位、扬尘污染源点多面广等问题,《规定》对这些问题针对性进行了补充。

唐山钢铁产量位于全国前列,针对这一方面,《规定》突出“唐山限值”,明确将对执行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而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源替代的钢铁、焦化等企业,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工业企业更清洁的排放大气污染物。

机动车是唐山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重型柴油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机动车排放量的六至七成。为了改善空气质量,《规定》以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为重点监管对象,将目光聚焦到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在线监测和监督抽查等各个环节,规范化提供机动车尾气治理水平。

“严格限制露天焚烧行为”是《规定》中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的一个手段。从餐饮油烟的管控、焚烧垃圾、塑料等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到露天秸秆、落叶等焚烧产生的烟尘污染等,《规定》明令禁止在划定区内有以上行为,否则将根据严重程度,处以几百到上万元不等的罚款。

为了能更好的将以上措施落实,《规定》扩大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范围,要求“列入名录的重点排污单位和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近年来,唐山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唐山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7天,空气质量稳中趋好,《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以严密的法治加快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字: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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