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矿山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2019-5-15 9:20:11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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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国家环保部执法检查组指出汉中市汉台区存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采矿权设置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缓慢、日常监督管理及严肃查处追责不到位等5个方面问题。汉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区提高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并成立由区主要领导牵头,多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调查组,专门针对矿山存在问题立即展开调查。

五项措施破解矿山整治难题

成立机构,迅速开展整治部署。2017年7月31日晚,汉台区委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环保部检查反馈的整改问题,要求全区提高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并成立区委书记郑永涛任第一组长,区长郑清春任组长,国土、林业、环保等1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汉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改治理、联合执法等6个工作组,迅速开展矿山整治工作。

制定方案,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汉台区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安监等成员单位抽调34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实行工作任务台账式销号管理、工作日报告等管理制度,确保了目标任务明确、安排部署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联合执法,强力推进矿山企业关停。对全区所有矿山审批许可、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摸排、统计,编制了汉台区矿山整治台账,下发了《关于矿山企业限期拆除矿区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通知》,按照“一个企业、一套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要求,由4名区级领导分片包抓,组织对22个矿山开展“一对一”关闭整改工作,实行联合执法、专人负责、挂图作战。深入开展了“绿肺2018”“绿盾2018”“清零”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矿山企业启动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程序,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从严考核问责,强化责任担当。区委成立了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调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纵容、包庇违法行为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为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矿产资源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终身责任制,区政府制定了《汉台区矿产资源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汉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和《关于严格落实矿山监管责任建立矿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部门联动等措施,建立落实监管保护问责等长效机制。

矿山整治成果喜人

自2017年8月矿山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共拆除各类工棚、厂房、活动板房等附属建筑230间约20000平方米;移除挖掘机、装载机、铲车、矿车等设备40余辆;拆除矿筛、发电机、空压机、卷扬机、破碎机、给料机等各类采矿设备125台(套),焙烧窑8口,输送带17条,电缆约4000米;拆除涉矿配电室及变压器15余套、电杆100余根。矿区内生产设备、房屋工棚及变压器、电线杆等各类供电设施全部拆除并清运出场。全区矿山基本达到断电、断路、清人、清场的“四清”关闭要求。

全区植被恢复面积约655亩,栽植各类树苗60余万株,立面种植爬山虎4万株,撒播毛苕、三叶草等各类草种3900斤,CBS挂网约9600平方米,修建排水沟4000余米、挡墙850米,矿山治理总投资金额约1700万元。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全区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基本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关键字: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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