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首开5000亿序幕? 超低排放新规现重大调整

2019-5-6 8:33:58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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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排放,前两年很热门的一个废气治理领域,从煤电机组改造的热度开始,现今延伸到了非电行业。而生态环境部近日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了超低排放的下一个风向标,业界关于“主要非电行业大气治理市场或将达到3000亿到5000亿”的预测就要从钢铁行业拉开序幕了吗?

在煤电之后,水泥、平板玻璃以及陶瓷等行业之前,钢铁超低排放站上了风口。

来简单了解一下,钢铁工业生产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都有哪些。

在焦化、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钢等生产流程中,这些大气污染物生成情况各有不同,而传统生产工艺不仅产生的废气量大,且很大一部分直接排放。由此,在倡导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大背景下,钢铁行业开始发展节能减排工艺,并且添加烟气治理环保设备。

推进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将有效实现全流程、全过程环境管理,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

全国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显进展,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相比2018年生态环境部公开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如下: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定义:删除对铁矿采选工序的限定,将自备电厂排放标准纳入其中。

时间节点:“2020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2020年10月底前”和“2022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

目标:“重点区域钢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和“珠三角、成渝、辽宁中部、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乌昌等区域”;

“力争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和“力争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的表述——无具体表述;

任务:

强调“严格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准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改造技术”、“严格钢铁企业排污许可管理,加大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从“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优先予以关停淘汰”改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法依规实施停产整治或责令关停”;

“加快淘汰”改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要求“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落实环境保护税激励政策”改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税法”;

增加“企业通过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权,可用于市场交易”条款等。

仔细对比两份文件,调整的地方相当多,总体来看,《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有了更严格和明确的限定。

其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如下:

对比一下国标——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

一方面,钢铁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在分工序限定层面更细化一些,囊括了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和自备电厂,限值也不尽相同。

另一方面,从固定污染物的限值数据对比上也能明显看出钢铁超低排放的更严格一些:

随着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钢铁企业如今的减排工作有了怎样的进展,哪些环保改造工艺有助于钢企排放多方位达标呢?关于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问题的续章,我们下回见。

(关键字: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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