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有效监管,将新型城镇化与绿色生态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明显效果。
该局进一步完善闭合管理机制,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有效保证了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新建建筑中的落实,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全区新建保障性住房、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中的新建项目、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各类公共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住宅小区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到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使工程达到标准规范、功能齐备、质量优良、绿色生态、便利节能的要求。全区通过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新开工项目总面积109.21万平方米,其中公建项目建筑面积30.37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项目面积78.84万平方米。
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应用太阳能光热等可再生能源,新建公共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项目面积22.02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3.26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项目18.76万平方米。该局编制大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针对老旧房屋的属性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制定改造方案。对老旧公房或公租房等建筑适当进行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外墙和屋面的节能保温、节能门窗的应用。对社会项目的既有改造项目鼓励采用各种节能措施,通过相关节能的科技应用,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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