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废水导致重金属污染超标千倍 常熟一作坊主获刑两年

2018-11-23 8:55:43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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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日前公开审理一起通过私设渗坑排放废水导致重金属污染超标千倍的环境污染案件,被告人季某某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间,在未经环保审批、无污染防治设备的情况下,季某某擅自在其家中建办电镀作坊,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私设的渗坑排放至外环境。经监测,渗坑内废水中含有镍等,均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1000余倍。案发后,季某某于2018年3月主动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渗坑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排放的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标千倍以上,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其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关键字:排放废水 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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