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商务部的消息,商务部今日在网站上发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裁定的公告。
决定自2017年11月22日起,将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4%-113.8%早在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4年1月20日起5年;其中,韩国多晶硅企业所适用的反倾销税率为2.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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