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行业定价应该有法律意识

2016-12-30 9:04:36来源:陶城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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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0月以来接连发生7起国外对华瓷砖反倾销案件,案件分别来自巴基斯坦、阿根廷、印度、泰国、哥伦比亚、墨西哥、欧盟,有发起也有终裁。其中,只有在哥伦比亚对华瓷砖反倾销作出的终裁中,裁定我国瓷砖产品没有对哥伦比亚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威胁,不予征收反倾销关税。

中国产品的倾销问题长期存在,随着我国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熟悉,出现问题后也会有一些企业积极应诉,尽管取得完美胜诉的少之又少,毕竟显示我们的企业在逐步迈向国际化。但是这少量的胜诉和大量的败诉和不敢应诉对比,也暴露出国内企业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不熟悉和“底气不足”。

和国内做瓷砖和陶瓷原料的朋友聊天,常常会听到有人说“最近主要在做出口,国内太难做了”,但是再聊下去就会发现,大家热衷做出口的原因主要是“钱好收”,而不是“利润高”。本着这个出发点,我们很多同行纷纷“开疆辟土”,把产品销往世界的各个角落,在这个过程中也把我们“擅长”的价格战打到世界各地,在伤及同胞之时也危及当地企业的生存,招致来个世界各地的反倾销调查也是理所当然了。

面临“反倾销”调查,企业是否应诉、是否胜诉只是涉及结果,但是大家都会有共同的认知,就是“低价倾销是不对的”,那么另一种抬高价格的“价格战”就难免会赢得掌声一片。据报道,2016年10月6日,国内某重要产区陶瓷行业协会召开会议,向产区所有企业发出倡议“从10月10日起产区陶瓷产品价格上涨10%至15%,根据各个产品不同情况,涨价幅度不低于10%。”。据悉,这次企业决定联手涨价的直接原因是9月21日开始实施的史上最严“超限令”———《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两个文件正式实施后,导致煤炭价格涨幅在30%以上。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这个消息后,我第一时间反应就是诧异,经营成本上升,涨价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抱团涨价”且堂而皇之就不敢认同了。看到消息后与行业的两个朋友私聊,大家看法基本一致,这样做确实有违法之嫌,只是按目前国家执法环境,这种事情基本是“民不举官不知”而已,当时就有预感这个状况会蔓延。无独有偶,时隔半月,10月24日,另一个级别更高的集体涨价会议召开,由省陶瓷工业协会组织,诸多行业权威“与会见证”,调价幅度10%-15%,与前者有所不同的是,这次公开报道没有看到那种白纸黑字加盖大红公章的“证据”,只是摘要一些行业自律条款。

作为一个行业技术人员,对法律的研究并不深入,只是出于本能,坚信“法律只能保护懂法的人”这一基本道理,所以会关注一些法律动态。针对“抱团涨价”又全面浏览一遍《反垄断法》,联想起前几年国家对日本汽车配件企业的处罚,处罚后我曾去过一家“榜上有名”的企业审核,沟通中感觉企业对受罚基本是接受的,因为法律在前。纵观陶瓷行业,很多方面法律意识淡漠,很容易凭直觉行事,加上“做大做强”的动机驱动,很容易犯一些低级错误,事情一旦发生往往又不愿意自身找原因,而是各种“不服气”、“鸣冤屈”。

任何事物的生存和发展都有基本的规律,陶瓷行业经过多年来的发展、进化,已经基本结束“草莽时代”进入“文明社会”,文明社会的运行规则就是法律法规,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都要在法律框架下,否则就会受到惩罚。随着开放的加大,中国会逐步变成国际市场,国内国际规则会接轨,“倾销”和“垄断”这对双生子的身影就像幽灵一样不断在企业周围徘徊,只有在定价方面树立法律意识,才能避免这两个幽灵的捣乱。

(关键字: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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