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22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2016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
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
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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