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四两拨千斤

2016-10-25 9:48:18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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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定位为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并针对这七类人群推出了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意见》既体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公平原则,但更突显了尊重劳动、尊重产权、尊重知识以及尊重创造的效率精神。

针对不同群体表达不同政策诉求

既然是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政策,《意见》显然针对不同的群体表达了不同的政策诉求。对于技能人才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对于科研人员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以及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等手段,激发全社会尊重科学与科技创新的热情;对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方式与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形成依法保护产权与稳定商业预期以及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的优良环境;对于基层干部队伍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完善工资制度、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以鼓励基层干部扎根与热爱基层的积极性。

相对于以上既有收入较为固定但仍需激励的四类人群而言,《意见》对于即期收入并不固定而且相对较少的三类“弱势”群体所诉诸的希望可能更大,其中对于小微创业者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加大扶持力度与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对于新型职业农民激励,《意见》希望通过加大职业培育与支持力度,开辟新的职业岗位,进而加快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对于有劳动能力困难群体的激励,《意见》希望通过推进产业扶贫济困、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与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树立起脱贫增收直至创富的样板。

差别化激励能产生立体效应

在针对不同群体施予不同的激励政策从而谋求取得差别化效果的同时,《意见》还能从宏观层面产生立体效应。资料显示,虽然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出现了连续七年降,但目前依然达到了0.462,超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这一贫富差距警戒线,不仅如此,作为体现基尼系数的指标仅是收入差距,如果将财产差距计算在内,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会更高,由此反映出的贫富差距会更大。据2016年胡润全球富豪,中国以568位十亿美金富豪人数首次超越美国(535);另据北京大学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显示,中国前1%富裕人群占有全国约三分之一的财产,而后25%贫穷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为1%左右。降低基尼系数,既不能劫富济贫,更不能期望低收入人群收入与财产的快速增长,而只能通过让具有较强劳动、创新能力的群体获得更多的创收与增收渠道,进而扩充他们的收入存量才能从总体上抑制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惯性。显然,除了困难群体外,《意见》所突出的另外六类群体都应当属于增收潜能最大的人群,其扣住问题的关键不言而喻。

由于我国人均GDP已突破8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因此,能否跨过“中等收入陷阱”就成为一个必须严肃关注的问题。从目前来看,除了贫富差距扩大构成了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外,“去产能”与“去杠杆”引起的目标群体收入的下降以及去年的连续“股灾”对中产阶级财富的吞噬,都形成了中国可能滑向“中等收入陷阱”的牵引之力。

按照国际经验,解决问题的最根本途径就是培植与壮大中产阶级,特别对于中国而言,必须防止出现“中产收入陷阱”进而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果。参考美国拥有5万至50万美元的财富(按2015年价格计算)即为中产阶级的标准,目前我国中产阶级达1.09亿人,只占全国成年人口的11%,显然还有很大的壮大空间。而对比可知,《意见》所指向的重点群体要么已属于中产阶级阵营,要么最有可能进入中产阶级。通过壮大中产阶级,不仅可以有效缩小贫富差距,还能建筑起支撑经济持续发展的橄榄型收入结构与社会层级体系。

尽管《意见》试图突出针对重点群体采取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的主旨,但每一个群体的政策都导引到了一个共同的价值方向,即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大幅提高劳动在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中的占比。

刺激消费的功用可能立竿见影

如果说《意见》所发挥的抑制贫富差距之效,以及其所张扬的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能,或者是其所体现的正确牵引财富流向之力,都需要一个较长的观察期才能显现出来的话,那么激励重点人群收入的增加进而达到刺激消费的功用却是可能立竿见影的。最新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6.7%,但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3%,而且我国居民收入跑输GDP已经不是第一次,这种状况当然不利于消费力量的持续成长。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71%,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3.3个百分点。目前高收入人群消费趋于饱和,低收入群的消费受到刚性约束,只有中等收入群体才能构成推动消费扩张的主力,尤其是在投资边际效率递减以及出口遭遇多重因素抑制的前提下,被《意见》纳入政策激励的七类收入人群最有可能成为未来消费的集群力量,我国经济由此所能赢得的动能也将更为稳健与扎实。

在受到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影响的七类群体中,最值得关注的应当是小微创业者,因为这部分人既是最有可能首先进入中产阶级的群体,也是消费偏好最容易加强的人群。据《2016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比例虽然连续5年上升,但创业3年后超过半数的人退出创业,即便在创业环境较好的省份如浙江,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而导致大学生创业失败的首要原因就是“缺少资金”。因此,如果能够在清除创业壁垒和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通过财政税收手段让创业者获得稳定持续的个人收入流,并能将增量收入转化为产业投入,并且完全锁定投入风险,全民“双创”定可期待进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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