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细则“动真格”稀有金属资源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2014-10-31 14:15:33来源: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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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将正式实施。为了让新《环保法》确立的新规能顺利实施,环保部启动了54项配套文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近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4个配套文件,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除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4份文件,环保部正在抓紧制订一系列实施细则,包括“行政追责”“行政拘留”等环保法新规,并将于年内印发。

法学专家称只有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才能让“史上最严”环保法落实到实处。“按日连续处罚”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将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包括:未批先建排污、未经环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排污、未取得许可证或与许可证不符的排污、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排放违禁污染物、违法排放倾倒工业废物及其他情形。“按日连续处罚”中规定企业一天不纠正违法行为,处罚就不设上限;新环保法还赋予行政执法人员查封扣押权以及对企业停产、限产乃至报请政府进行关闭的权力;还有一条正在制定的,就是限制违法人员人身自由的权力。从这些实施细中我们不难看出新环保法的执行力度可以说前所未有,“史上最严”环保法并不是“纸老虎”。

有色行业作为工业污染大户,从资源的开采、选冶、加工等各个环节都会大量的污染物,废水、废气和废渣,尤其是重金属污染是所有有色企业难以避免的环保问题。2010年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就备受关注,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介绍当时国务院评估的经济损失是3300万元,福建省环保厅按照当时30%的处罚上限,最后只开出了900多万元的罚单。企业环境违法成本远远低于给当地造成的经济损失,更不用说对周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无法估量的损失。如果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并且没有上限,同时也不是说企业有钱就可以边交罚款边排污。如果个别企业想交着罚款接着干,将面临被查封扣押,停产关闭,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新环保法的实施必将对涉污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重要影响,企业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已势在必行。

我国是名副其实的有色金属大国,矿产资源丰富,多数有色金属产销量均为全球之首,尤其是在、钨、锑、锡、、钒等稀有金属和稀土资源的供给方面占世界主导地位。但我国稀缺资源长期无序开采,储量下降明显,而且多数为中、小企业,资金投入有限,设备技术缺失,难以达到国家环境保护的排放标准,开发、冶炼和加工过程中过多地追求经济上的利益,忽略对环保的社会责任,对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过去几年我国优势稀缺金属在资源、生产等成本上都有明显的提高,而环境成本却没有很好的体现。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稀缺资源价格长期受制于国外市场,缺乏完善的经营和定价体系;另一方面,则是国内前期的开放式发展,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相信随着我国新环保法的有力实施以及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意识的提高,稀有金属资源价值有望进一步提高。

 

(关键字:稀有金属 铟 锗 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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