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上限调为10万元

2014-4-25 10:03:11来源:财华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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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表示,小型微利企业扩大优惠范围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上限调为10万元,定额征税小微企业可直接给予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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