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关于《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次征求意见稿

2013-8-19 9:25:14来源:环保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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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3]921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标准编制单位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鉴于草案内容有较大调整,现将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再次征求意见。请研究后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3年9月6日前返回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8月14日

(关键字:锡 锑 汞 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