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新政着力打造千亿元产业

2013-5-28 9:09:38来源:南方日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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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东莞将着力打造LED千亿元产业,同时培育认定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示范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企业,对创新龙头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核心技术攻关资助千万元

《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旨在扶持和促进全市LED 产业发展,打造千亿元产业。《办法》涵盖了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检测和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多项资助政策。

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是指为引进国内、国际LED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以上的LED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制造基地,具体包括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LED 产业化项目、LED公共研发平台和展示交易平台。

资助方式将以奖代补。根据产业化项目首期实际投资建设需要,在不超过当期投资25%的额度内,由市财政给予奖励。企业还将享受到贷款贴息。根据产业化项目首期实际投资建设需要,按不超过企业投资期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贷款贴息,期限3—5年。

在核心技术公关上,根据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由市财政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办法》规定,对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的LED照明推广应用项目,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原则上单项申请补贴项目的室外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50万元,室内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20万元。市财政参与投入或已经给予资助的项目,不纳入资助对象范围。

创新型企业贷款政府补贴一半利息

《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力求到2015年培育认定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示范带动性强的创新型企业。

东莞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先推荐创新型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计划项目。被认定为市创新型企业的,认定当年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创新型龙头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型培育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东莞鼓励创新型企业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对创新型企业获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支持的,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创新型龙头企业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新型培育企业贴息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办法》提出,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优先向相关金融机构、创投机构等推荐创新型企业融资,引导创投机构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融资力度,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对创新能力强、企业效益好、有上市意愿的创新型企业,优先纳入上市后备科技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如果发现企业骗取创新型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将撤销创新型企业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市财政扶持资金行为的,追回已发放的市财政扶持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字:LED 照明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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