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能可承诺剥离精铜矿资产

2013-4-19 9:28:03来源:中商网撰写作者: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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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4月17日就瑞士大宗商品交易商嘉能可(00805.HK)收购斯特拉塔(Xstrata)事宜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此项收购对中国铜精矿、锌精矿和铅精矿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在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基础上批准交易。

商务部就批准此项交易提出的附加条件包括:嘉能可应当剥离交易后其在拉斯邦巴斯(Las Bambas),即斯特拉塔目前正在开发的位于秘鲁的铜矿项目中持有的全部权益。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嘉能可应当启动出售拉斯邦巴斯项目的程序并公布其出售要约公告。2014年9月30日之前,除非经商务部同意延期,嘉能可应当与经商务部同意的买方签订具有约束力的出售协议。2015年6月30日之前,嘉能可应当完成上述出售协议项下拉斯邦巴斯项目的转让交割。

2013年至2020年12月31日,嘉能可应每年向中国客户提供不低于最低数量的铜精矿长期合同报盘。2013年最低数量为90万干公吨铜精矿。其中,不低于20万干公吨报盘的价格应按照主要矿山企业和主要冶炼厂在年度供货谈判中协商达成的年度基准价提供,其余70万干公吨报盘的价格应参照上述价格提供。在上述期限内,自2014年1月1日起,如嘉能可年度铜精矿生产预算发生增减,则其向中国客户提供上述最低数量报盘应按比例进行调整。

2013年至2020年12月31日,嘉能可应当继续向中国客户提供锌精矿和铅精矿长期合同和现货合同报盘,其报盘条件应公平、合理,并在考虑产品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条件、买方信誉以及其他相关因素的情况下与当时通行的国际市场条款一致。

同日,嘉能可亦通过港交所宣布,中国商务部已确认批准公司与斯特拉塔合并,并将遵照其对商务部相关限制性条件的承诺。

2012年2月7日,有“商品界高盛”之称的嘉能可与瑞士矿商斯特拉塔达成协议,将通过换股方式进行合并,涉资约620亿美元,成为全球矿业界有史以来最大交易。

嘉能可于2011年5月在伦敦和香港两地同时上市;斯特拉塔此前已在伦敦上市,预计今年5月2日因此项并购正式摘牌。目前嘉能可已经持有斯特拉塔34.5%的股票;预计合并后的嘉能可-斯特拉塔国际公司估值将达到。

此项并购完成后,嘉能可将成为全球第四大矿企,第一大锌制造商、第三大铜制造商和最大的煤炭出口商,总价值约500亿英镑(约合900亿美元),销售额将达2000亿瑞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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