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发布《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对部分产品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新版关税方案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本网了解,电解锰(81110010 未锻轧锰;锰废碎料;粉末)条目已经不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按照以往惯例以及本网初步了解,电解锰的出口关税已经被取消。
据悉,此前电解锰的出口关税税率为20%。以下为电解锰出口关税变化细则调整变化过程。
电解锰:2005年8月1日,未锻轧锰(电解锰)取消出口退税;2006年11月1日,未锻轧锰加征15%出口关税;2008年1月1日,未锻轧锰出口关税由15%上调至20%;2009年,未锻轧锰出口关税维持20%;2010年,锻轧锰及锰废料(锰桃等)退税取消;2011年,未锻轧锰、锻轧锰及锰废料出口税率维持。
(关键字:电解锰 出口关税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