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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2月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15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南昌市新吉花园酒店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张玲君女士、余新培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邓辉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董事胡耐根先生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李良彬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1 年9 月29日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等。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章程见2011年12月17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2011 年9月29日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的议案》,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系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根据最新的相关法规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完善。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2011年12月17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修订《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修订后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见2011年12月17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股改的议案》;
公司投资120万元参股的的江西新余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该行”)拟进行增资扩股并改制为股份制银行。该行目前注册资本为64,934.50652万元,公司现持有该行129.6万元出资额,同意作为发起人参与该行的股改,将出资额按1:1的比例转为股份,并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行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1,743,320,646.72元,净资产899,795,572.84元, 净利润136,837,411.97元(摘自南昌中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赣中海审字[2011]第5017号审计报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今年已在新余建设年产万吨锂盐生产线,根据公司的总体规划布局,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注销手续。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将原动力与管理工厂并入特种锂工厂,原工程保障中心分拆,其中工程部及设计部并入技术中心,设备能源部并入物资保障中心。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因生产工艺变更、维修状况及安全要求等原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和设备已确认损坏严重或达不到工艺要求,予以拆除,并不可再使用,同意报废,报废的固定资产净值总额为1,351,139.30元,其中母公司375,056.43元,全资子公司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317,719.59元,全资子公司新余赣锋有机锂有限公司658,363.28元。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