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煤一电一用”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群拉动自治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导读: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探索“煤―电―用”(即煤―电―铝、煤―电―PVC等)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在改变自治区传统产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
关键字: 循环经济 产业

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能源产业在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带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0年,自治区煤炭产量7.86亿吨,其中调往区外4.7亿吨;装机容量6459.53万千瓦,其中外送电能力2400万千瓦,主要能源产品产量和外送量均居全国前列。能源工业占全区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近40%,已成为自治区的第一优势特色产业。

但由于受区内外市场需求及外送通道等因素的影响,自治区资源优势的发挥、能源基地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制约,拓展区内外市场仍然是自治区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加快内蒙古能源基地建设,除了要争取加快煤电气外送通道建设外,另一个关键因素就是设法扩大区内能源高效需求拉动能源产业持续较快发展,进而继续发挥能源转化战略带动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探索“煤―电―用”(即煤―电―铝、煤―电―PVC等)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在改变自治区传统产业发展方式、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面对“十二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严峻考验,总结和推广“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更具现实意义。去年,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实行有差别的产业政策,凡是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西部地区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核批准”。“中西部地区要大力发展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产业,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承接发展技术水平先进的高载能产业”。此外,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将风电节能计入对地方单位GDP考核节能量。这些政策为自治区进一步做强“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带来了新机遇。

“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就是将煤炭生产、发电和用能产业构建为一个经济主体,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实现能源与资源优势的有效组合,达到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是资源配置最佳、节能环保、经济效益最优的一种发展模式,也是改造提升高载能产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这种发展模式已显现出产业链竞争、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优势。

一是有利于控制上游能源、原材料的市场波动挤压,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使煤炭、电力、加工业之间形成一个企业主体,上下游之间从外部交易、市场博弈变为企业内部核算,从而规避了上游能源、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挤压。能源在电解铝等高载能行业的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能源价格变动对产品成本十分敏感。煤炭价格市场化后,煤价随市场变化波动,推动电价刚性统一上涨,高载能行业受上游能源、原材料和产品市场价格变化两头挤压,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减弱。在金融危机中,自治区单一的高载能企业亏损较大,难以为继;而“煤―电―铝”等一体化企业仍然盈利,持续发展,体现了一体化的产业链竞争优势。

二是有利于将矿产资源与能源优化组合,形成特色产业链和产业群优势。内蒙古同时具有能源、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新型化工、冶金生产基地。实施“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可充分发挥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实现能源与矿产资源的高效组合。目前,乌海地区已形成的“煤―电―PVC(PVA)―水泥”、霍林河地区已形成的“煤一电一电解铝及深加工”等产业链和产业群,实现了资源综合循环高效利用,固体废弃物达到零排放,综合成本进一步优化,开始显现出产业升级、延伸、集聚、创新的趋势。

三是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减少煤电外运压力,提高宏观效益。我国煤炭资源与电力负荷中心呈逆向分布,目前成本加利润的火电上网定价机制,以及分灶吃饭的财税体制,削弱了市场优化电源布局的作用,进而影响了产业布局的优化,导致区煤炭和电力外送压力加大、沿海地区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剧。内蒙古煤炭从坑口运到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吨煤价格上涨1000元左右,煤炭运输成本上涨推高下游产品成本上涨,致使宏观效益下降。目前,我区已形成的100多万吨电解铝产能,相当于就地消化800万吨煤炭,外运量减少7/8,而产值却净增了150亿元。因此,在能源和矿产资源富集区实施“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煤炭和矿产资源就地加工转化为产品,实现了低成本和减量化,即由长距离大规模输煤转变为输出高附加值的工业品,可大大缓解煤炭、电力外送压力,从而大范围地优化能源布局和产业结构,形成更加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企业效益和宏观效益显著。

四是有利于形成风电与高载能产业的有机结合,促进节能减排,创造新的发展模式。目前,由于受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等政策约束,一些技术水平先进的高载能产业向我区转移受阻。同时,由于受电网负荷水平、调峰能力、外送通道等因素的影响,自治区风电发展也受到极大地制约。根据蒙西电网运行经验,蒙西电网有条件按新增负荷1:1比例配置风电装机,在现有2000万千瓦负荷水平下,“十二五”期间,如蒙西地区负荷保持15%的增速,可新增2000万千瓦负荷,风电总装机可达近3000万千瓦以上,风电发电量700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2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7万吨、二氧化碳9000万吨。实施“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使高载能产业与内蒙古丰富的风能资源结合,可走出一条可再生能源与高载能产业良性互动发展的路子。

五是有利于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促进服务业发展。“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带来的低成本竞争优势,激发了企业拓展产业广度和深度的积极性。目前,自治区已经出现东中部地区加工型产业,如电解铝深加工、光伏组建、PVC管材、装备制造等向内蒙古转移的趋势,同时,随着工业加工深度的不断加大,内蒙古正在成为终端工业品的输出地,这也相应带动了服务业,特别是物流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优化了自治区的产业结构。

“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己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并成为大企业的发展战略,要因势利导,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环境来引导企业加快构建一体化发展模式。

一是要进一步支持一体化企业延伸产业链,通过耦合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形成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在一体化基础上建立工业园区的微型电网,形成更大的一体化规模,并利用微网优势更多地接纳风电、太阳能发电,从技术层面上实现风电、太阳能发电与高载能产业的结合,创造新的发展模式。

二是要引导煤炭、电力企业利用存量机组吸引产业转移,与技术先进的高载能企业重组为一体化企业,并按照自治区政府50号文件精神配置煤炭资源,从而盘活富余机组,同时要对“煤―电―用”一体化产业发展模式的电源点项目优先申报核准。

三是要继续鼓励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自治区具有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的经验,去年国家电监会批准区开展电力多边交易试点,这对增加自治区用电负荷,承接产业转移,带动内蒙古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要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在我区开展电力多边交易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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