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明确华电榆横煤制芳烃审批权限

2016-1-18 9:57:25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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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的复函》,明确了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包括年产300万吨的煤制甲醇装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国家环保部直接审批。

2014年7月,华电集团榆林百万吨煤基芳烃项目引入天龙集团、陕西益泰能源战略合作。既是化工和纺织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也是华电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胆尝试。根据协议,三方将合力将推动首个煤制芳烃工业化项目顺利投产。开辟煤炭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煤制芳烃新途径。

2013年,流化床甲醇制芳烃(FMTA)技术由华电集团、清华大学联合开发成功。首套3万吨/年甲醇制芳烃工业化试验装置由中国华电集团投资,东华工程EPC总承包。装置于2012年在华电煤业陕西榆林煤化工基地建成,2013年1月投料试车成功,装置运行稳定。2013年3月,通过技术鉴定。

之后华电在陕西榆林煤化工基地启动世界首套百万吨甲醇制芳烃工业示范装置。该基地将形成年产1000万吨煤炭、300万吨煤制甲醇、100万吨甲醇制芳烃和12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产能。

以下为通知全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6]43号

关于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的复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请示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环评审批相关问题的函》(陕环函〔2015〕106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7号)等有关规定,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我部直接审批。华电榆横煤基芳烃项目包括年产300万吨的煤制甲醇装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我部直接审批。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关键字:环保部 明确 华电榆横 煤制芳烃 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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