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竣工验收不合格煤矿不得投产

2012-11-29 9:17:45来源:中国煤炭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山西省煤炭厅最新出台的《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山西省境内煤矿建设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以及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合法有效证件的,不得投入生产。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新建、改扩建、兼并重组整合、水平延深(接替)、技术改造等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该管理办法明确了验收的内容、标准、要求以及竣工验收后矿井投产的工作准备。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为不影响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减少不必要的验收环节,山西省煤炭厅出台了新办法精简竣工验收程序,将煤矿单项工程质量认证、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通风与瓦斯抽采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四个专项验收合并,一次完成;将信息监测监控系统与竣工综合验收合并,一次完成。
  
  

(关键字:煤矿 山西)

(责任编辑:0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