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键字: 钢铁 南京钢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8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8月24日上午在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2—22号《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在南京南钢宾馆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3、会议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宾馆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内容将于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
  2、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于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2 年8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2、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2 年8月20日(星期一)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办公大楼七楼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10035
  电话:025—57072073、57073432
  传真:025—57072064
  联系人:谢思伟   唐  睿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回    执
  截至2012年8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钢股份”(600282)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2年8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日期:2012年8月 日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 若股东不在上表对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视为委托人同意其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思表示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责任编辑:0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