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耕地保护切实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耕地保护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督促、检查、考核,逐步建立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县、乡、村、农户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全年共完成87个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工作,建设规模34.26万亩,预计新增耕地15.52万亩;完成28个土地整治项目终验工作,建设规模7.13万亩,新增耕地面积3.05万亩。组织开展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8个,建设总规模3352.0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128.34公顷;完成16个矿山及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审核。同时,在寻甸县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县和宜良县南羊镇市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的要求,成立了昆明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昆明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启动昆明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严格执行和规范土地调控政策。建立土地报批、供应季度分析报告,及时将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上报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同时加强土地供应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并据此调整土地供应的总量、时序、布局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特别是严格执行经营性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落实工业用地最低价出让标准和实施政策,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稳定商品房市场价格。2012年全市共完成土地供应625宗、3.57万亩,其中以招拍挂方式供地443宗、2.37万亩,以协议方式供地37宗、1861.25亩。
矿政管理水平继续提高。进一步巩固和夯实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加强对重点矿区、重点部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工作,2012年全市累计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行为30起,没收非法矿产品1100吨,罚没款30万余元,行政处罚30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逐步在东川铜矿区、石林—宜良—嵩明—寻甸煤矿区、安宁—西山—晋宁磷矿区、禄劝—富民钛矿区等重点矿区以及滇池流域禁采区、金沙江流域开采区、禄劝—东川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矿产资源日常监管网络体系,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监督信息员备案制度建设。全面完成了东川区历史遗留的26个采矿权规范处置工作;完成了东川5个铜矿区和晋宁4个磷矿区整合矿权登记工作;完成了74个探矿权、68个采矿权实地核查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了1068个省市县三级发证权限的采矿权换证工作;完成了2012年度3个探矿权、1个采矿权出让计划的复核复审上报,以及全市5个新采矿权出让和16个采矿权转让工作;完成了1018个采矿权和168个探矿权行政合同签订工作;完成了110个上表矿区、88个未上表矿区的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完成了全市14个县(市)区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汇总和储量数据库建库工作;完成了13个市级权限的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和358个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查询和审查工作;全面启动了煤、铁开发利用情况、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网络直报工作;完成了全市1018个采矿权的开发利用年报和储量年报的填报工作;完成了86个探矿权年检审查和1018个采矿权界桩和标示牌的埋设工作;完成了省级发证权三级联网审查、审批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累计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400多万元。全面实施采矿权数据库实施更新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预警机制,累计共发放矿业权到期预警通知书和年检预警通知书490份。昆阳磷矿和海口磷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首批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单位,并在全市积极推广昆阳和县街磷矿区“和谐矿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成果。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全面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和灾害应急体系。2012年全市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62个,落实监测人员2400余人,发放“两卡一书”2.82万份;组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宣传培训20余次,累计培训人员达2943人次;指导、帮助各县(市)区国土局共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6次,累计参加人员达4498人次。与市气象部门合作,从6月1日起开展对全市相关干部、农村干部、监测人员2400人发送“地质灾害天气预报短信”8次、1.73万条,为做好地质灾害预警监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避让成功率创造了条件。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7起,直接经济损失116.5万元,死亡1人,失踪2人。抓好东川区阿旺镇2011年泥石流、宜良县竹山镇禄丰村等8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及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积极申报昆明市滇池东岸关停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并获得国家补助资金5000万元。认真做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云南九乡峡谷洞穴国家地质公园通过省级验收。
(关键字:昆明 资源 保护力度 耕地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