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东莞高速公路潮州东联络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8〕28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 40%和国内银行贷款 60%,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潮州市境内,起点位于磷溪镇小庄村北部,接甬莞高速公路,路线往南方向经磷溪镇小庄村,铁铺镇嫌水坑村,接沈海高速,并通过连接线接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的中山大道。本项目线位路线全长 6.33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路面工程所需沥青材料的采购。
2.1.3计划工期
供货期暂定 8个月(含备料期),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上述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 1个标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种类 | 单位 | 估算数量 |
A-70普通沥青 | 吨 | 1531 |
SBS改性沥青 | 吨 | 3370 |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沥青品牌授权参加本次投标;一个投标人同时提交多个授权品牌的将否决其投标。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②、管理关系 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
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
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须在登记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投标登记申请表》,未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3月 10日 9时 30分至 2022年 3月 16日 16时 00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登记申请表》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80575928@qq.com。网上投标登记及上述相关资料的电子邮件经招标人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
4.2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3月 31日 9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时 30分至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后径村委会对面邮编:510623邮箱:80575928@qq.com联系人:刘工电话:1376089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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