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阳极分公司2018年6月份液体改质沥青4000吨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
3、招标内容: 详见竞价明细(本项目不设控制价,报价人根据招标明细内的产品技术指标在报价单中写明单价即可,但供货时需提供出厂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机打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竞标的单位所供应沥青必须由同一生产厂家发运,且日供货量必须满足200吨以上,中标后分批供货(同一生产厂的同质沥青),期间不允许运输车辆拉运其他液态介质,必须专车专用。
(5)需做出廉洁承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公司法人签订的廉洁从业协议、若竞价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则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报名时须上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扫描件。
6、税率:含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一票制。
7、付款方式:承兑,货到后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付款。
8、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下发后30个工作日内。
9、评标办法:
9.1本项目将取最低价为本月液体改质沥青采购执行价,对其他次低报价的单位开展响应式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确定三家以内成交单位。
9.2当确定三家成交单位时,对初始报价最低的单位,分配供应量时优先考虑,分配项目总量的40%;另外两家响应最低价的成交单位各供应项目总量的30%。当确定两家成交单位时,初始报价最低的单位分配项目总量的60%;另外一家响应最低价的成交单位供应项目总量的40%。
9.3若初始报价中出现一家以上单位的报价同为最低价,或同为次低价,需确定3个以上成交单位时,将根据情况分配供应量。
10、到货后不合格及逾期到货处理办法:
10.1.对供货过程中出现质量波动,理化指标不符合要求的、逾期到货、日供货量不能满足我方需求、发货周期超出约定范围的根据化验结果及实际情况我方有权暂停其三个月报价资格或拉入黑名单。
10.2.依据质检计量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对超标或未达标项依据合同约定分项数值累加扣款。具体方法如下:
序 号 |
指 标 名 称 |
数值 |
降价处理办法 |
1 |
软化点(环球法)℃ |
108~114 |
每超出或降低1个数值,扣减50元 |
2 |
甲苯不溶物 % |
28~32 |
每超出或降低1个数值,扣减10元 |
3 |
喹啉不溶物 % |
8~12 |
每超出或降低1个数值,扣减20元 |
4 |
β树脂 % 不小于 |
18 |
每降低1%个,扣减20元 |
5 |
结焦值 % 不小于 |
56 |
每降低1%,扣减10元 |
6 |
灰 份 % 不大于 |
0.25 |
每超0.01%点,扣减20元 |
7 |
水分 %不大于 |
5 |
超出部分扣除 |
11、交货地址:榆林市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买受人指定地点。
报价地址:http://www.youserxcl.cn/shouye/list.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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