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2018年中原区道路养护沥青路面铣刨复浇项目招标公告

2018-3-15 15:50:44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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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015号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的委托,就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2018年中原区区管道路养护沥青路面铣刨复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2018年中原区区管道路养护沥青路面铣刨复浇项目。 

1.2采购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8)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辖区内;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018年中原区区管道路养护沥青路面的铣刨复浇,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本项目招标总投资约85万元; 

2.4道路维修养护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5质量要求: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沥青砼生产施工设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现场核实)。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信誉好,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3.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6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12月1日以来开具的)及受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⑤沥青砼生产施工等相关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⑥企业信誉好,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的书面承诺声明(格式自拟)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⑦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以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银行扣款回单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须提供2017年10月1日以来交纳的,任意1个月即可); 

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复印件。 

以上证件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面承诺声明》留原件,其余要求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清晰且加盖公章)。 

注: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领取文件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4日9:00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5会议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6.3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35753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史先生 

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邮政编码:450000 

公司网址:http://hnqs.zzjs.com.cn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371-53360703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州市中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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