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山西:霍永高速公路永和至永和关段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7-5-12 9:55:55来源:网络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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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永和段(永和-永和关)(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2]22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霍永高速公路永和段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材料采购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永和至永和段是霍永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山西省霍永高速公路西段和陕西省延(安)延(川)高速公路的纽带。霍永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三纵十二横十二环”第九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省中部地区西接陕西省通往延安市,达陕、甘、宁等地,东经霍州至黎城高速公路(规划)至河北省邯郸市,进而抵达冀、鲁、豫等地的重要通道;延(安)延(川)高速公路是陕西省高速公路“2637”路网规划中的第二条横向路线。

本项目起点(K127+999.870)位于临汾市永和县芝河镇官庄村与霍永高速公路西段终点相接,路线向西跨越芝河、S248后,穿过官庄隧道、龙吞泉隧道后到达龙吞泉,再跨段家河、S328后沿沟阳坡向西布设,途径薛马岔、杜家庄、马家庄,进入崖头隧道、石畔岭隧道、马德脑山隧道后到达打石腰乡南坳里村,继续沿沟阳坡向西布设,经过田家山、刘家山、前苏家山后路线转向西南,经贺家河、任家洼、直地里到达本项目终点(K151+615.682),与陕西延安至延川高速公路黄河大桥桥头相接,全线均位于永和县境内,路线全长23.616km。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4.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2.2工程包括:路基挖方653.67万立方米,填方318.97万立方米;大中桥6102m/20座,涵洞32道,隧道7137m/5座;服务区1处(晋陕服务区);省界收费站1处;超限检测站1处;隧道管理站及养护工区1处。

2.3本次招标范围:全线的沥青招标,经试验检测合格后,将沥青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共划分3个采购标段,具体数量、内容如下:

包段

名称类型

提供使用位置

数量(t)

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LQ1

90号A级改性沥青

上面层

2700

散装

根据施工要求

LQ2

90号A级改性沥青

中面层

1900

散装

根据施工要求


 

乳化沥青

中面层

690

散装

根据施工要求

LQ3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中面层、下面层

3200

散装

根据施工要求

2.3 计划供货期: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上述供货周期为初步时间,实际供货周期将根据业主批准的材料供货计划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并在资金、业绩、人员、生产和运输能力满足下列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近5年(签订合同时间在2012年4月1日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2项公路沥青供货业绩,且每项供货2000吨以上。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至少有 5 年以上物流组织和货物供应经验;

(4)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投标,则须持有生产企业针对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应指定材料的品牌及本项目本次所投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④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

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加盖采购人单位章的结算凭证的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业绩在省级及以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或财政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指定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的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并提供上述对应公告和公示的网页查询网址)。若未提供上述公告和公示或在其提供的网站查询网址中查询不到,则投标人提供的此项业绩不予认定。);

⑥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拟供货产品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⑧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资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5日14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B座2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届时出席开标会议。

6.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霍永高速公路永和段工程指挥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43号建工大厦6层

邮       编:0365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351-7023686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1室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话/传真:0351-777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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