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6-3-23 15:27:08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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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截止:2016-03-28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能源化工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1620号

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类型:设备材料

公告内容:

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3〕16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接省道234 线),向南经过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揭阳市普宁南径镇、麒麟镇,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铜盂镇,潮南区司马浦镇、两英镇、红场镇、雷岭镇,揭阳市惠来县华湖镇、神泉镇,终于惠来县前詹镇(接规划的惠来沿海一级公路),长约63.44公里。设大桥、特大桥22287.3 米/34座(不合互通立交主线桥),隧道7226 米/5座;设湖心(枢纽)、麒麟、贵屿、司马浦北(枢纽)、司马浦、两英、雷岭、美园(枢纽)、华湖共9 处互通立交。全线采用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 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所需沥青材料的采购,设1个标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 规格 估算数量(吨)

CL-LQ1 A 级70 号石油沥青 7177

SBS改性沥青 21161

高渗透乳化沥青 1244

改性乳化沥青 1350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号卡的投标人不予报名。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5在最新一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材料供应投标人(其中2014年度信用等级的认定以沥青材料供应类别为准,2013年度信用等级认定以材料供应单位类型为准),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免资格预审(在有效期内)材料供应投标人,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人员、业绩、财务能力等)的前提下,直接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为经销代理商投标,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拟投标材料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如为生产厂家投标,除上述第(1)、(3)、(4)项资料外,还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投标人按要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以下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2日至2016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括资料存储盘、参考资料等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nyjt.gdcd.gov.cn)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普宁市大南山镇揭阳市委党校普宁分校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5920117092,0663-2669559

传 真:0663-2669523

广东省南粤交通揭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相关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

发布人: 罗钦

发布日期: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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