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陇西至路口段应急工程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基础函【2015】50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材、水泥、沥青采购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应急工程起点位于陇西立交,起点桩号K1+000(陇西互通起点),顺接合芜高速公路,终点位于路口枢纽互通,终点桩号K10+440(路口互通终点),顺接合徐南高速公路,路线全长9.44公里。
本项目K1+000-K8+355段进行“四改八”扩建改造,扩建段全长7.355公里;路口枢纽互通范围内主线K8+355-K8+961段不拓宽,仅进行路面养护改造,长0.606公里;K8+961-K10+440段不拓宽,且2014年刚进行了大修养护,该段完全利用,长1.479Km;陇西及路口两处互通立交匝道同步改建。
本项目应急工程采用原位扩建、两侧拼宽的方式,本次设计技术标准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1)公路等级:全立交、全封闭、八车道高速公路;
(2)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
(3)路基宽度:42米;
(4)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5)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材料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需的钢材(含钢筋、钢筋焊网、钢绞线)、水泥和沥青,设3个标包,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编号 | 材料供应品种 | 材料供应路段(对应施工标段) | 预估数量(吨) |
HRCGJ-01 | 光圆钢筋(HPB300)、带肋钢筋(HRB400)、D5~D12带肋钢筋网、钢绞线 | 施工HRC-01/02标 | 光圆钢筋约1300吨、带肋钢筋约5721吨、带肋钢筋网约253吨,钢绞线约543吨。 |
HRCSN-01 | P.C32.5号、P.O42.5号、P.O52.5号散装水泥 | 施工HRC-01/02标 | P.C32.5号散装水泥约21532吨、P.O42.5号散装水泥约26148吨、P.O52.5号散装水泥约6674吨。 |
HRCLQ-01 | SBS改性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乳化沥青、乳化沥青(PC-2) | 施工HRC-02标 | SBS改性沥青约6873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约3735吨、改性乳化沥青(BCR)约268吨、改性乳化沥青(PCR)约414吨、乳化沥青(PC-2)约819吨。 |
施工标段计划于2015年8月30日开工,计划工期20个月。注:以上供应数量为目前测算值,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业主可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具体分月供应数量,并可能对总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必须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以下条件:
标包 |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HRCGJ-01 | 制造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
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500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
近三年(2012-2014年),钢材年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并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钢筋焊网年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吨,并具有与钢筋焊网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2014年度钢绞线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
代理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 |
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200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3000万元,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
2010年至今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项目(或标包)钢筋供货业绩和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或标包)钢绞线制造商或代理商的钢绞线供货业绩。 | ||
代理的钢材制造商生产能力同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要求。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
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 ||
HRCSN-01 | 制造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
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500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1亿元,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
近三年(2012-2014年),旋窑水泥年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240万吨、单旋窑水泥年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120万吨。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
代理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 |
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200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小于3000万元,提供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
2010年至今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或标包)水泥供货业绩。 | ||
代理的水泥制造商生产能力同投标人为制造商的要求。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
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唯一授权。 | ||
HRCLQ-01 | 制造商 |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其他币种按购买招标文件当日外汇牌价计算,下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道路石油沥青的生产制造内容;2014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有8000吨的储存沥青的贮罐,有散装运输能力;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0万吨。 |
SBS改性沥青制造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改性沥青生产制造内容,取得基质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2014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有10000吨储存沥青的贮罐,有散装运输能力;具备工厂化加工能力,改性沥青生产能力每天不小于500吨;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至少有一个改性沥青单项供货合同不少于1万吨的业绩。 | ||
乳化沥青(PC-2)、改性乳化沥青制造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内容必须包含有乳化沥青生产制造内容,取得基质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2014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工厂化加工能力,有400吨专用乳化沥青贮罐,有散装运输能力;应采用进口胶体磨生产,且改性乳化沥青和乳化沥青生产能力每小时均不小于20吨;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在国内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乳化沥青总供货量不少于1万吨,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供货合同不少于3千吨的业绩。 | ||
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必须与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是同一品牌,且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满足本项目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
代理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沥青产品销售。2014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 |
所代理的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符合上述相应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资格要求,有制造商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且有基质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乳化沥青、改性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所采用的基质沥青必须与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是同一品牌,且采用的基质沥青技术指标须满足本项目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 ||
2012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的完成过1.0万吨道路石油沥青、1.5万吨SBS改性道路石油沥青和5000吨乳化沥青供货业绩。 | ||
专用沥青储备库不小于10000吨,有散装运输能力 | ||
拟投入项目经理、计划统计负责人和业务主办各1名。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包投标,最多可中2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存在代理关系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代理同一品牌材料的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8月 12 日至2015年8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6号楼4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每个标包),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工程现场多为乡道、村道,运输条件困难,需用小型运输车辆倒运,材料才能运输至工地现场,投标人需自行前往仔细调查,投标时应考虑此项费用。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 1 日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大厦21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包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保函或现金形式。
5.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5.6 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皖通产业园6号楼401室
邮 编:230088
联 系 人:魏星 王丙顶
电 话:0551-63738113、63738203
传 真:0551-63738718、63738203
2015年 8 月 12 日
(关键字:合肥绕城高速公路 陇西至路口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