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重庆:重庆市大足区2015年沥青公路修复用沥青招标公告

2015-6-30 14:21:05来源: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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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2015年沥青公路修复用沥青招标,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沥青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大足区部分病害农村工程沥青面层修复用沥青。本次招标采购100#沥青暂定为200吨,供货地点为大足区城南油库。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或具有相应货物供应能力的沥青供应商均可以投标。提供2014年至今累计沥青采购或供应量1000吨及以上的沥青采购、销售业绩(供应商提供采购发票、制造商提供销售发票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O522-2010)规定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 30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登陆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登陆后查看))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登陆后查看))指定位置及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5年7 月 6日 17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答疑时间在 2015年7 月 7日17时(北京时间)前。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5年 7月23 日 13 :00 时至2015年7 月 23 日14: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大邮路与南环二路交叉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登陆后查看)/span>)、《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局               招标代理: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龙中路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系 人:韦大金                        联 系 人:易雪锋      

电   话:13527308808                    电    话:15803075834

2015年6月 30 日
 

(关键字:沥青材料采购 沥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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