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京:长城钻探钻井液化学公司道路石油沥青采购二次公告

2015-6-1 9:48:44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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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长城钻探钻井液化学公司道路石油沥青采购
  项目编号: 2015-0003476-GWDC-0000122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道路石油沥青 重交通*AH-90*A,600吨。要求供应商具备道路沥青销售资质,货到盘锦市盘山县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钻井液盘锦化学公司.本采购项目设有拦标价:3600元/吨(综合含税到货单价)
  2.使用功能:用于制作钻井液用泥浆材料
  3.技术标准:GB/T 15180-2010
  4.质量要求:符合GB/T 15180-2010质量标准
  5.服务:无
  6.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待中标结果确认后按用户要求供货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法人资格、生产许可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潜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要求投标人是本产品生产商或者生产商正式的授权代理,有保障产品质量和持续供货能力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_14:00 时至17:0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3楼长城钻探物资分公司招标管理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3)、潜在投标人交费后将交费凭据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发至招标人邮箱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潜在投标人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3楼长城钻探物资分公司招标管理部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前汇入招标人帐户。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18日 08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3楼长城钻探物资分公司招标谈判室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3楼
  邮编: 100101
  联系人: 蒋芸
  传真: 010-84860824
  电话: 010-84860824
  电子邮件: yunj.gwdc@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账户名: 中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账号: 12001835100052505779
 

 

(关键字:沥青材料采购 石油沥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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