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西: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沥青采购及加工招标公告

2014-10-17 15:08:06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经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招标人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本项目计划2014年10月份开工建设。路面用沥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及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沪昆高速公路梨园到温家圳段路况现状,拟在2014年-2015年实施梨温高速的路面专项工程,本项目沥青供货及改性加工计划于2014年11月开始,2015年7月结束。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沥青改性及乳化加工,投标人将成品沥青或基质沥青供货至招标人指定的沥青拌合站。

本次招标沥青采购、沥青改性及乳化加工具体情况及合同段划分见下表:
合同段 范 围 对应路面标段 使用位置 数量 成品沥青
(吨) 交货地点
LJ 进口散装AH70#重交石油沥青 LM-1至LM-4标段 上、中面层和封层 26000 LQJ标段沥青改性加工站或本工程其他改性加工站
LG 国产散装AH70#重交石油沥青 LM-1至LM-4标段 下面层、ATB 10357 LM-1至LM-4标段黑站
LM-1至LM-4标段 粘层、透层 1669 LQJ标段沥青乳化加工站
冷再生(LZS)加工标段 冷再生 2967 冷再生(LZS)标段乳化沥青加工站
合计 14993  
LQJ 沥青改性加工 LM-1至LM-4标段 上、中面层和封层 24000 LM-1至LM-4标段黑站
粘层用改性乳化沥青和透层用高渗透乳化沥青加工 粘层、透层 3338 LM-1至LM-4标段施工现场
合计 27338  

注:1、上表数量均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若中标供货商不能按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及时供货,招标人有权从其他途径调剂供应,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力。2、每提供1吨基质沥青必须至少生产出1.04吨的SBS改性沥青或2吨改性乳化沥青或2吨高渗透乳化沥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要求如下:

LJ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具有国外沥青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合法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且一个品牌只能唯一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沥青参加投标。

(3)近五年内(2009年7月31日至今)签订的国内高速公路沥青供应合同总额不少于5万吨,且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万吨。

(4)散装沥青日运输能力不少于600吨;在江西省境内自有或租赁8000吨以上中转沥青库,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且中转沥青库在以本项目梨温高速公路鹰潭东收费站为中心300公里半径范围内。
LG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对本项目唯一合法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且一个品牌只能唯一授权一个销售代理商),生产厂家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投标品牌沥青生产厂家近三年(2011-2013年)年生产沥青均不少于100万吨。

(2)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沥青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投同一标段。

(3)近五年内(2009年7月31日至今)签订的国内高速公路沥青供应合同总额不少于5万吨,且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万吨。

(4)散装沥青日运输能力不少于600吨;在江西省境内自有或租赁6000吨以上中转沥青库,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且中转沥青库在以本项目梨温高速公路鹰潭东收费站为中心300公里半径范围内。
LQJ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沥青改性加工,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近五年内(2009年7月31日至今)签订的国内高速公路改性沥青及乳化沥青加工供应合同总额不少于5万吨,且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2万吨。

(3)具有沥青改性加工设备不少于1套,改性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日产量不少于800吨;沥青乳化加工设备不少于1套,乳化沥青加工设备每小时最大产量不低于20吨,改性、乳化加工设备均采用固定厂式,且加工地点应设置在江西境内且以本项目梨温高速公路鹰潭东收费站为中心200公里半径范围内;日运输能力不少于1000吨,改性沥青储罐不少于800吨,粘层用改性乳化沥青罐和透层用高渗透乳化沥青罐各不少于100吨,基质沥青储罐不少于2000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每个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能力参加1-3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当前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近3年来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7 投标人拟委任本项目的用户经理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LJ标段提供进口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如为外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LG提供国产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LQJ不需提供授权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进口沥青的投标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供货完成证明等),以及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按合同段分别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ncztb.nc.gov.cn/)、《江西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sgl.com)、《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http://www.jxglkf.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公路开发总公司沪昆高速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中童镇梨温高速公路龙虎山服务区北幅(K619公桩)

邮  编:335212        

电  话:0701—7162700

传  真:0701—7162700    

联系人:胡工  刘 工

网  址:http://www. jxglkf.com.cn /(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第一时间在该网址公布)

 

(关键字:沪昆高速 梨温段路面专项工程 沥青采购)

(责任编辑: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