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东: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4-7-14 11:19:32来源: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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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广东省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粤发改交通【2010】1175号《关于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路面用沥青材料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事宜予以公告。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广东省潮州至惠州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共设一个标段。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名称 规格 估算数量(吨)

沥青采购 A-70 41100

SBS改性沥青 80005

高模量改性沥青 3907

乳化改性沥青 25467

注:本表数量为估算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沥青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非本国注册的申请人应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资格。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详细审查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资格审查办法的的规定选择一家申请人通过一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3.5免资审单位的报名信息。如申请人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材料供应单位报名后。仍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做出相应承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如为经销代理商申请,应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拟申请材料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生产厂家申请,除上述第1、3、4项资料外,还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申请

按要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

5.2请申请人于2014年 7 月 14 日至2014年 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关键字:潮州至惠州 高速公路项目 沥青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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