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关于省道236安良镇至新城区改建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4-6-10 8:56:56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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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省道236郏县安良镇至平顶山新城区改建工程沥青采购,采购编号为:PZC2014-3070Ag-39728,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投资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供货地点:省道236郏县安良镇至平顶山新城区工地拌合站。

2.2供货周期:计划供货期为12个月(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

2.3招标范围:省道236郏县安良镇至平顶山新城区改建工程石油沥青采购。

2.4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附表1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交石油沥青 70# 7900
改性沥青 SASO 58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采购招标要求

3.1.1参与竞标的沥青供应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b、供应信誉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c、在项目所在地附近(130公里范围内)必须自有或租赁有能够满足供应合同约定数量13700吨以上的沥青储存仓库,沥青供应单位若租赁当地的沥青储存仓库,必须在投标时提供租赁合同,业主有权对储存仓库进行现场考察;

3.1.2参与竞标的沥青生产企业除具备3.1.1所列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年重交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b、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c、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d、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时应满足)

3.1.3参与竞标的沥青代理商除具备3.1.1所列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a、近五年在全国范围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建设项目中独立供应沥青累计不少于10000吨的业绩;

b、由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的沥青生产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c、进口沥青供应商须执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有沥青供应商当年度的授权;

d、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4年6月10日至 2014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销售代理授权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招标人对全过程供应情况和已付款资金流向查证授权书、近五年沥青供应合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2份),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 2014 年7月10日9时,投标人应于 2014年7月10 日9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   王女士      张女士

联系人:克先生                    电  话:13781860196  13837508808

电  话:0375-265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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