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南: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大沙石子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7-19 10:35:37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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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招标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开封市市政管理处委托,就沥青、大沙石子、雨水井及污水井结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沥青、大沙石子、雨水井及污水井结构件采购项目汴财招(2013)64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供货地点:刘寺村机械设备管理所院内

2.3项目投资:约382万元;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

2.5招标范围:

A包:沥青 427.5吨;

B包:大沙 3047.61吨;石子 8282.82吨

C包:雨水井及污水井结构件

名称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复合圆井 700 套 200

复合圆井 800 套 400

复合井篦 450×750、500×700、400×600 套 380

立式盖板 550×750、700×700、480×720 套 380

水泥盖板 450×800、450×900、500×1200 个 64

合计 142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A包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如投标人提供产品为国内生产的需提供交通产品认证;

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如经销商供应的沥青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商检合格证书(进口沥青无需提供交通产品认证)。

5、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进行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中,需要年审的,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进行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A包投标人报名时增加携带交通产品认证或进口商检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经销授权书;【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份,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存档)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5号窗口(地址:开封市宋城路西段92号)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2013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第 5 号窗口(宋城路9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远先生

联系电话:159933540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达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03789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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