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北:石家庄市2013年普通干线公路中修工程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3-2-4 9:39:07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普通干线干线公路中修工程,已经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SJZ-1211005,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省道正南线灵寿西北环至慈峪段 、省道定魏线307国道至衡井线段 、省道正港线起点至新赵线段 、省道无繁线京昆高速北出口至口头段 、G207线保定界至陈庄段 、G207线西柏坡至长桑段 、省道机场路支线。

2.2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七个路段干线公路中修工程所用沥青。本次沥青采购招标仅1个标段,沥青型号为70号A级,沥青供货量详见招标文件,供货地点为施工现场。预计供货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但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沥青供应量不少于5000吨的普通干线中修工程沥青供货业绩。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每个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厂家进行投标,不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4 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期(2011年1月1日至今)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

3.5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 2013年2月1日至 2013年2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检测报告原件等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章),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同意供货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到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2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99号神洲大酒店迎宾楼4楼会议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655号 地 址: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73号

邮 编:050000 邮 编:050071

电 话:0311-80925827 电 话: 0311-87220332 、15369169208

传 真:0311-80925827 传 真: 0311-87220362

联系人:张继彬 联 系 人:寇萌宇
 

(关键字:石家庄沥青采购 公路维修招标)

(责任编辑: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