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用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2013-1-22 13:05:05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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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用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用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采购,买方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所需的改性沥青、用于粘层与微表处的改性乳化沥青。

2.2本次招标共三个合同包,情况介绍如下:

招标 内容  交货地点  暂定数量(吨)  材料要求  备  注 
改性  福银(南平段)  120 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和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基质沥青应满足A级70号沥青技术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改性沥青要求在投标人基质沥青改性完后运输到施工场地。 
泉三(三明段)  30
沥青  竹歧养护基地  1800 改性沥青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SBS(I-D)改性沥青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将乐养护基地  150
   盐田养护基地  1500
合    计  3600

2.2.2合同包二:改性沥青(LQ2)

招标  交货地点  暂定数量(吨)  材料要求  备  注 
内容 
改性  厦蓉高速(龙岩段)  1200 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和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基质沥青应满足A级70号沥青技术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改性沥青要求在投标人基质沥青改性完后运输到施工场地。 
沥青  泉三高速(泉州段)  2400 改性沥青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SBS(I-D)改性沥青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漳浦养护基地  1200
合    计  4800

2.2.3合同包三:用于粘层与微表处的改性乳化沥青(RLQ1)

招标内容  交货地点  暂定粘层用改性乳化沥青数量(吨)  暂定微表处用改性乳化沥青数量(吨)  材料要求  备  注 
改性乳化沥青  竹歧养护基地  180            10  制造改性乳化沥青的基质沥青应和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基质沥青应满足A级70号沥青技术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改性乳化沥青要求在投标人基质沥青改性乳化完后运输到施工场地。 
将乐养护基地  10            450 
盐田养护基地  120            550  粘层用改性乳化沥青和微表用改性乳化沥青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PCR与BCR改性乳化沥青的技术要求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漳浦养护基地  0          90 
合    计  310 1100

2.2.1合同包一:改性沥青(LQ1)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沥青需求量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考虑可能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而存在的报价风险,并在报价中考虑到相应的运费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本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必须是具备改性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为生产厂家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若代理进口沥青的,须具有进出口资格;

(2)要求生产厂家所拥有/代理公司所代理的品牌近三年内在中国累计生产/代理销售改性沥青不少于30000吨;要求生产厂家所拥有/代理公司所代理的品牌近三年内在中国累计生产/代理销售微表用改性乳化沥青不少于3000吨;

(3)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成功供应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工程,且每个合同价在0.5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以上,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4)对于改性沥青与改性乳化沥青,要求一个制造厂家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且必须获得一个制造厂家(只能获得一个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 24日至2013年 1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果为厂家授权委托供应代理商,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携带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机材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并提交打印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和传真)的A4纸一张,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大厦7楼。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资料费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现场考察,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 27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咨询电话:0591-87077510(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同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5.5投标人须提交一份150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则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交通厅大厦7楼  

邮政编码:350007

联 系 人:陈先生、陈女士

电    话:0591-87077510

传    真:0591-87077510                                                         
                                                                 二0一三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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