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关于公布2013年1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通知》(发改办价格〔2012〕3677号),结合与中航油对2013年航空煤油价格等有关问题的协商情况,现将2013年1月份航空煤油结算价格以及总部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1.炼油企业交销售公司的3#航空煤油出厂结算价格由7373元/吨调整为7369元/吨,下调4元/吨;
2.销售公司供中航油的3#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7423元/吨调整为7389元/吨,下调34元/吨;
3.销售公司供军队的3#煤油出厂价格由7473元/吨调整为7419元/吨,下调54元/吨;
4.取消对中航油收取的航空煤油出厂杂费(不含由炼油企业代收代付港口、铁路等部门的杂费),相关费用由生产企业承担;
5. 以上规定自2013年1月1日零时起执行。其他问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总部有关价格规定,并按照从量从价的原则结算。
二Ο一三年一月四日
(关键字:中石化 航空煤油 出厂价)